基金名稱 群益亞太新趨勢平衡基金
基金公司群益投信
成立日期 2006年9月1日 基金經理人 楊慈珍
基金規模 5.94億元(台幣) (2024/05/31) 成立時規模 32.73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 股票債券平衡型跨國投資型 保管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最高手續費(%) 3.0000 買回手續費率(%) 0~1%
最高管理年費(%) 1.5000 最高保管費(%) 0.1800
主要投資區域 亞太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 台灣,亞太國家地區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 48787295 配息頻率
備註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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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1.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內有價證券,包含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有價證券及中華民國之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公債、可轉換公司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臺灣存託憑證。 2.本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包含以韓國、日本、越南、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新加坡、澳洲、紐西蘭、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度、英國、法國、德國、盧森堡、美國及加拿大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交易之股票、特別股、承銷股票、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放空型 ETF 及商品 ETF)、存託憑證;經核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投資推介顧問服務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經理或發行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及地區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及地區交易之債券。 3.本基金投資於包括中華民國、韓國、日本、越南、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新加坡、澳洲、紐西蘭、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在內之亞太地區或國家,及由亞太地區或國家之企業所發行而於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及盧森堡等國交易之有價證券總額,合計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70%),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之資產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十(50%)。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70%)。而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或上櫃股票、臺灣及外國存託憑證、承銷股票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70%)且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30%)。
附註: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本行公告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
註7: 各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前應自行了解判斷。
註8: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基金基本資料、淨值、績效表現、資產配置、風險評等及配息紀錄資料來源均來自嘉實資訊,績效為原幣計算至月底之最近日期,報酬率已將基金配息的部分還原計入。本基金說明僅供參考,所有資訊揭露以基金公司公告為主。